对基层群众来说,身边的“苍蝇”也是“老虎”。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将其纳入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对涉及民生领域的信访件进行大起底、大排查,收集有价值线索1394条,并在全区率先探索构建专项工作综合评价体系。专项工作期间,共立案1780件,党政纪处分1525人,收缴和清退违规违纪款项6105.17万元。
在专项工作转入常态化治理后,我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持续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在全区率先出台工作方案,成立以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采取现场会议、集中约谈、专题调研、挂牌督办等方式,一级管一级,一级抓一级,把责任压力传导到“神经末梢”。坚持对“所有扶贫项目逐一察看、所有扶贫对象逐一实地走访、所有资金流向逐一梳理明细”等“三逐一”标准,重点查访核验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危房改造、易地搬迁等各项资金违纪问题105个。
今年以来,全市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违纪案件1258件,处分968人,重点查处市扶贫办前后两任主任,市水利局、农机局、水产畜牧局、水库移民局主要领导以及多名处级领导干部套取扶贫项目资金等一大批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通过开展专项工作,持续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在全市形成了声势、打出了声威,让广大党员干部受到一次深刻教育,让人民群众看到、体会到、享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