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阴谋诡计已入党章
党员干部不做野心家、阴谋家,其实早已进入党章。
《中国共产党章程》(2012年11月14日通过)第三条,在党员义务方面明确规定:党员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令计划获无期徒刑)
《学习时报》表示,实践表明,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核心,必须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从严惩治破坏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破坏党的集中统一、挑战党中央权威的行为。作为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都应当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坚守政治信仰、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