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快播公司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网络系统中的大量缓存服务器介入淫秽视频传播而拒不履行安全管理义务,间接获取巨额非法利益,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罚金一千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欣等4名主管人员分别被判处三年零六个月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16年12月1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车浩
耗时将近两年半的快播案,将会是一起载入我国司法史的重大案件。庭审直播引发的万众瞩目的效果堪称空前,引发了全民关于网络与法律关系的集体关注。从司法公开的角度来看,这是非常值得肯定的。快播案本身涉及网络传播、技术中立与法律边界等各种问题,每一个议题都具有前沿性和吸睛力,这些议题综合在一起,使得快播案成为一起较为罕见的与政治敏感度或重大性无关,纯粹是因为法律适用的难题而引发全社会大讨论的经典案件。
在今天这样一个信息网络的时代,面对法律的监管,技术到底有没有中立性?在每个个体作为网点而彼此相连的世界中,一个事件或现象的出现,往往是各种因素合力的结果,应当如何认定责任的归属?这恐怕是司法裁判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亟待回应的新课题。在社会发展的制度安排和责任分配中,只有做到企业的归企业,政府的归政府,才能避免社会分工的错位,才会推进而不是阻碍包括互联网在内的各个行业的发展。
快播案已经审结了,但是面向互联网世界的法律之门,才刚刚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