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称政府带头违法
北京律师朱孝顶曾代理了多起郑州拆迁案件,他也研究了吴天君治下郑州拆迁的模式。
朱孝顶介绍,2013年、2014年期间,郑州大量存在区县政府以政府文件成立“拆迁指挥部”、人大、政协、公检法官员都被政府任命为指挥部成员的现象。
朱孝顶向剥洋葱出示了一份2014年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文件,主题为《关于调整郑州管城回族区十里铺城中村改造工作指挥部人员的通知》。该通知显示,管城回族区政法委副书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二里岗公安分局局长等都是指挥部成员。
朱孝顶介绍,除此之外,金水区政府、惠济区政府、二七区政府、中原区政府、上街区政府都成立了包含人大、政协、公、检、法领导参加的拆迁指挥部。
朱孝顶说,2004年湖南“嘉禾事件”之后,时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宣布“各级人民法院不得参与拆迁”; 近年来公安部也三令五申“公安人员不得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
朱孝顶认为,郑州的做法,是与上述要求背道而驰的。
此外,朱孝顶还提出郑州拆迁模式中其他违法问题。
朱孝顶说,他曾协助一位被强拆的市民苏花娣向郑州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公开“冉屯村集体土地变更为国有土地的批准文件及其法律依据”的政府信息。
2015年2月5日,郑州市国土资源局以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形式确认:“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乡冉屯村民委员会于2008年办理了城中村确权登记手续。其主要程序为:冉屯村申请、中原区政府审核,经市政府批准后登记发证。其主要依据为《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朱孝顶认为,城中村的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只有经过国务院或者省一级政府批准进行征收后,才能转为国有土地,进行商业开发。因此郑州市政府没有权利直接把集体土地登记成国有土地,这一行为违反了《宪法》、《物权法》和《土地管理法》,性质非常恶劣。
朱孝顶认为,郑州直接由市政府批准将集体土地变更为国有土地的作法,僭越了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法定专属批准征收权力,违宪的同时也颠覆了中国土地征收根本制度,相关人员已涉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