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国际饭店的前身由新乡市友谊宾馆、新乡豫北宾馆合并而成,合并前两个宾馆均为市委、市政府的接待单位,是市直机关的下属部门,单位性质为国有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
工商信息显示,新乡国际饭店有限公司于2003年12月19日注册,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唯一的股东是新乡市靖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而股权变更信息中,没有新乡市政府注资的纪录。
新京报记者从退休员工处获得了新乡市政府与靖业公司签订的《新乡国际饭店国有资产产权出让、受让合同》。
合同显示,出让方为新乡市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为市长吴天君。受让方为新乡市靖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靖。
合同称,新乡市人民政府为改善新乡市整体接待水平,提高接待能力,经研究决定对新乡国际饭店的国有资产产权实施出让,并以接受外力的方式进行改制重组,以邀请招标的方式选择有实力的投资合作者。
合同显示,根据新乡恒业会计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评估,国际饭店资产总额为14327.7万元,总负债6932.6万元,净资产7395.1万元,其中含土地使用权74.9亩,每亩119万元。
最终,按照新乡市政府所定土地优惠价格40万元/亩计算,74.9亩土地使用权价值为2996万元。则国际饭店总资产为8412.3万元,减去负债6932.6万元,净资产综合为1479.7万元。
合同第四条显示,出让方承诺给予优惠,按1400万元收取出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