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掌中河南客户端1月18日报道,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在省高院工作报告中介绍,全省全年共审结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4135件,判处犯罪分子6313人,其中厅级以上57人,处级307人。
报告首次披露了去年判决的多起市委书记受贿案,包括连子恒、刘长春、吴灵臣等人。
其中,以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罪判处三门峡市原市委书记连子恒有期徒刑十五年零六个月。
连子恒利用担任三门峡市长、市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983.3万元、28.5万美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有价值人民币961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非法持有枪支10支、弹药808发。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5年零6个月。